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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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体育教学、训练、比赛、体育锻炼以及户外拓展课程的正常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运动场和拓展训练基地的管理与使用,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责任意识与社会公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运动场活动时按要求运动鞋或软底鞋,严禁穿高跟鞋、钉鞋、滑冰鞋、钢钉或便塑钉足球鞋进入场地。进入拓展训练基地进行活动必须穿不掉色软底运动鞋,运动衣物。

二、严禁在运动场内或拓展基地内随地吐痰、吸烟、吃口香糖、泡泡糖、乱扔果壳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三、严禁用刀片等锐器或其它硬物在运动场内或拓展训练基地内刻划、用有色笔在操场上乱写、乱画等。

四、注意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入内。严禁携带有腐蚀作用的饮料(矿泉水除外)、食品及其他物品进入运动场地或者拓展训练基地。

五、严禁有意用鞋底摩擦地面颗粒或用手挖、抓颗粒。若人为破坏塑胶场地,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加倍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未经允许,严禁各类车辆(包括自行车)及宠物进入运动场或拓展训练基地,严禁在本场内放风筝。

七、严禁在运动场和拓展基地内进行与体育运动无关、对场地有损害的活动。要爱护场地器材、设施,严禁破坏和偷窃场内的一切器材和运动设施。

八、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严禁在运动场划线、粘贴任何标志。严禁在拓展训练场地内踢球、滑板、溜旱冰等活动。凡遇雨雪天气本场地停止开放。

九、严禁搬动运动场内和拓展基地内的体育设施,严禁在运动场内和拓展基地内摆摊设点、叫卖物品。张挂宣传广告必须通过批准。

十、运动场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
员入场活动,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

十一、运动场只作教学、训练、课外活动及比赛使用。除校活动队、校训练队外,其他人不能在场内进行杠铃、哑铃、铅球、铁饼、标枪、跳绳等运动项目的训练。

十二、在跑道上跑步时请按逆时针方向跑,并请尽量使用六、七、八道,内跑道用于比赛和运动队训练。以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

十三、拓展训练场地为高空断桥、空中单杠、毕业墙、合力过桥等拓展项目教学和运动训练专用场地;未经批准者,一律不得进入场地;进入场地者,必须遵守场地有关规定,服从管理。

十四、严禁攀爬围栏出入运动场或拓展训练基地;严禁推拉或用任何物体冲击、损坏围栏、围网。

十五、学员必须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保护下才能使用器械进行拓展课程或者活动。未经拓展教师许可,学员不得触摸拓展训练基地的场地设施或者使用安全装备。爱护场地器材,对专用器材要做到轻拿轻放,不得踩踏,扔摔。不得推拉和挪动场内的任何设施。

十六、患有高血压、高血旨、心脏病、低血糖、癫痫及心脑血管等疾病者不适合参加拓展训练。

十七、在进行拓展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携带坚硬的物品及饰物进行拓展训练。做到规范训练,安全第一。训练结束后协助清理活动现场。拓展训练装备需当天借用,当天归还。

十八、在拓展训练基地的一切行动要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如违反本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九、校内各部门利用场地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一周向体育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要求进行。

二十、工作人员需加强运动场内和拓展基地的卫生工作,保持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常规性打扫。确保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二十一、当外来单位租用运动场地,需报公共基础部和学校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十二、全面认真检查场地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证正常使用。保证所有安全出口的畅通。安全出口要有显著指示标志。

二十三、工作人员加强对供电线路的管理,离开运动场地时,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锁门窗。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外借。

二十四、规范管理场地,当教学训练和活动相冲突时应以教学训练为先,教师和学生使用器材相冲突时,应以学生为先。

二十五、工作人员定期全面检查运动器材、拓展项目设施状况,规范体育器材的使用和放置。所有体育器材按要求分类整齐放置于器材室。

二十六、工作人员需对运动场和拓展基地的各种体育器材、设施进行管理、保养与维修工作。

二十七、拓展训练教师需在活动前严格检查训练器械和安全装备,按要求悬挂安全绳索,尝试课程进行路径,确保课程安全。

二十八、管理人员负责体育教学、训练比赛、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的准备、借出和收回工作,定期填报易耗。

二十九、场地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任务,失职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十、进入运动场地、拓展训练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服从管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主管部门依法按章处罚。